一、为了解决厦门机场航空量快速增长问题,提升航空服务质量,满足实际运营需求,同意建设厦门高崎国际机场 T4 航站楼二期工程项目。 项目单位为厦门机场候机楼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厦门高崎机场 T4 航站楼东侧。 三、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30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43000平方米(含 T4 航站楼全部上夹层建筑面积 14000 平方米,制冷站、开闭站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 3500 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结构、装修、给排水、消防、强弱电、暖通、旅客服务专用设备、航站区高架桥、制冷站、开闭所及配套用房。 四、建设项目所采用的能耗设备均没有使用国家限制或淘汰的设备和产品,消耗的能源品种符合项目所在地的供应实际。 五、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民航华东局《关于厦门高崎机场航空港物流中心项目功能性调整的行业意见》(民航华东函[2014]168 号) 厦门市国土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厦国土预审厦门市[2014]第 43 号)、厦门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 350206201302031 号)、厦门市环保局《关于厦门高崎国际机场 T4 航站楼二期工程的意见》(厦环评函[2014]38 号)。 六、本项目核准生效后,原厦发改投资[2011]279 号文同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