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项目核准信息
厦门本岛航空输油管线迁改工程
项目编码 350275162323320150127
审批文号 厦发改交能〔2015〕1047号
审批文件 关于厦门本岛航空输油管线迁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批复机关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15-12-25 00:00:00
受文单位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
内容摘要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

  报来《关于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本岛航空输油管线迁改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航油有限厦门[2015]9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原有输油管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意建设厦门本岛航空输油管线迁改工程。

  项目单位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湖里区港中路、港兴三路及成功大道绿化带。

  三、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迁改管线在地下2米以下布设,迁改总长为3.4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废除穿越人员密集区域的码头输油管线约2.9公里,迁建石湖山码头至机场油库输油管线长约3.45公里,管径27.5cm。

  四、项目总投资为1698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司自筹。

  五、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规划委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厦规直市交[2015]042号)、市环保局关于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本岛航空输油管线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厦环评[2015]第69号)、市国土与房产局关于《关于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征求厦门本岛航空输油管线迁改工程用地相关意见的函》的反馈意见(用地[2015]250号)、市安全生产专家办有关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本岛航空输油管线迁改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厦安专办[2015]20号)、市经信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七、请你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收藏】  【打印】  【关闭